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法规新政>
申报贴士>关于补正资料期间充分利用沟通交流途径提高补充资料质量的通告(2020年第15号)
关于补正资料期间充分利用沟通交流途径提高补充资料质量的通告(2020年第15号)
发布时间:2020/5/14 15:03:43
关于补正资料期间充分利用沟通交流途径提高补充资料质量的通告(2020年第15号)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文内容为转载,我公司不对本文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对本文观点负责。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以保障双方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