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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文,取消这16项证明事项
发布时间:2019/8/1 15:42:57

国家药监局发文,取消这16项证明事项

 

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1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第二批)
2019年 第55号)
          

 


 2019年0724日 发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16项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国家药监局

2019年711

 

附件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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