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雾、毒害物、射线和紫外线等有害物质的厂房、设备应当安装相应的防护装置,建立其工作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以进行有效控制。
2.应当建立批号管理规定,明确生产批号和灭菌批号的关系,规定每批产品应当形成的记录。
3.应当选择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灭菌或采用适宜的无菌加工技术以保证产品无菌,并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应当根据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规定各种植入性无菌医疗器械产品和材料的贮存条件,贮存场所应当具有环境监控设施,应当控制和记录贮存条件,贮存条件应当在标签或说明书中注明。
5.植入性的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对供体的控制、防护、试验及处理提供有效保障措施。对于涉及到生物安全性的有关病毒和其他传染性病原体,企业应当采用有效的方法灭活、去除病毒和其他传染性病原体,并对其工艺过程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企业应当保存所有与生产有关的控制记录。
6.植入性的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物料应当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处理,不应造成污染。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的人体组织的处理程序和记录。
7.用于生产植入性的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操作区和设备应当便于清洁,能耐受熏蒸和消毒。
8.生产植入性的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洁净室(区)和需要消毒的区域,应当选择使用一种以上的消毒方式,并进行检测,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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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关注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和员工的防护管理:
(1)检查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雾、有害物质的控制措施,如加工成型工艺产生粉尘、脱钙工艺挥发的盐酸等,应有适宜的控制措施,且应评价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查看企业建立的形成文件的员工安全防护制度,与供体接触性的操作均需戴手套、口罩,应有防止操作过程中锐器伤的措施。
(3)检查产品除末道清洗、冻干、内包装之外其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环境,应是在受控环境下进行生产活动,供体取材、切割、去脂等工序至少在清洁环境下进行。
2.查看企业建立的批号管理规定,每批产品所用的供体应不多于1具,但每具供体可生产多批产品。
3.查看企业所选择的灭菌方式,灭菌应为辐照灭菌。
4.查看企业对产品、材料的贮存条件的规定,其中供体原料、中间品(冻干后的中间品除外)及深冻骨的储存条件为温度≤-40℃低温冰箱或冷库中。
5.应关注企业对供体的控制、防护、试验及处理情况:
(1)查看企业建立的在整个产品实现过程中对供体防护、控制的文件,应包括采购与验收控制(按照供体筛选技术要求验收)、贮存控制(贮存于低于-40℃冰箱或冷库中)、病毒灭活控制、废料处置等内容。抽查企业形成的对供体控制、防护的记录,关注记录与文件要求的一致性。
(2)查看病毒灭活的确认报告,重点关注开展病毒灭活确认研究的单位的资质,以及确认所选择的病毒的适宜性(至少应包括HIV、HBV、HCV的指示病毒以及非包膜病毒)。
(3)查看企业形成的病毒灭活工序的标准操作规程,并抽查病毒灭活工序的记录,重点关注该工序的参数与病毒灭活确认报告参数的一致性。
6.应关注企业对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物料处理情况:
(1)查看企业的工艺流程,若完成内包装前,生产过程有在非10万级洁净区环境下生产,应关注在非洁净区环境下生产过程的控制,并应评价适宜性,其余工序生产环境至少为清洁环境。
(2)查看企业对处理废弃人体组织所建立的形成文件的制度,应包括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生产中各环节出现的并被评判为报废的不合格品、以及产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剩余的产品、因各种原因植入后取出的产品的处理规定,检查处理记录(废料应交给有人体组织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并有相关协议。不建议采用焚烧等方式自行处置)。
7.针对所选择的消毒剂,评价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的操作区、设备等对消毒剂的耐受性,是否形成并保持相关评价记录。
8.应关注企业消毒剂使用情况:
(1)检查所选择的消毒剂,应不少于两种,并查消毒剂消毒效果验证或评价。
(2)检查消毒剂更换的频次,并检查更换、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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