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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生产环节风险清单和检查要点
发布时间:2016/8/10 15:20:56

序号

风险环节

风险点

检查要点

1

机构与人员

是否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职检验人员。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生产企业应具备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的检测能力及生产环境、制水等项目的监测能力。如成品检验项目:微粒污染、泄漏、拉伸强度、瓶塞穿刺器、进气器件、管路、药液过滤器、滴斗与滴管、流量调节器、输液流速、注射件、外圆锥接头、保护套。还原物质、酸碱度、金属离子、紫外吸光度、蒸发残渣、环氧乙烷残留量。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试验)。

确认企业是否配备了足够数量、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专职检验员承担相关质量控制工作。

2

厂房与设施

1.是否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确定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避免生产中的污染。

2.洁净室(区)是否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合理布局,人流、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1.应按无菌附录的规定在十万级洁净室(区)内完成的生产过程:注塑、挤出、组装、测漏、单包装工序,以保证产品初始污染保持稳定的控制水平。企业洁净室(区)面积应与洁净室(区)内的人数、生产工序、生产规模相适应。

2.查看生产区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等,现场核实洁净室(区)生产工艺流程布局是否与图纸一致,布局是否合理,人流物流是否分开以避免交叉污染,相邻区间的生产操作是否有防止产生生产中的污染的措施(如不同空气洁净级别洁净区之间设双层传递窗、气闸室,相同洁净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设置压差梯度)等。

3如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灭菌车间是否设在僻静安全位置,并有相应的安全、通风设施。

3

设备

1.一般生产设备配备是否与其生产产品相适应。

2.是否配备了纯化水和/或注射用水生产设备及其相关设施。

3.是否配备了与生产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设备。

4.空气净化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1.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符合规定的委外工序除外),确认是否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查看设备清单,是否与现场设备一致。确认设备数量、状态等保持账、物一致。生产设备、工装在规定的维护、维修、保养程序下状态良好,具备批量生产注册产品的能力。

2.应具备自行制备纯化水和/或注射用水满足工艺用水的能力,工艺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应当用不锈钢或其他无毒材料制成,应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

3.依据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应具备微粒污染、泄漏、拉伸强度、瓶塞穿刺器、进气器件、管路、药液过滤器、滴斗与滴管、流量调节器、输液流速、注射件、外圆锥接头、保护套。还原物质、酸碱度、金属离子、紫外吸光度、蒸发残渣、环氧乙烷残留量。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试验)等项目检测能力。对照产品检验要求,核实检测设备,确认主要设备是否制定了操作规程,检测设备是否经过计量并在合格有效期内。

4.检查空气净化系统的管理规定、运行记录和周期确认记录。

4

采购

是否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和验证,需要进行生物学评价的材料,采购物品应与经评价的材料一致。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主要原材料有:PVCTPEABSPPPE、空气过滤膜、药液过滤膜、注射件、钢针、静脉针等。

主要零部件有:插瓶针、导管、滴斗、两通/三通、止液卡、流量调节器、药液过滤器、外圆锥接头、静脉针等。

需生物学评价的材料一般是:PVCTPEABSPPPE等。审评部门在注册证书、经批准的注册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要求中会对产品原材料予以明确。应确认企业的采购文件、检验规程相关内容是否与注册核准原材料、原材料验证/确认结果相关参数一致。确认企业设计更改是否涉及重要原材料的更改。若涉及,是否按规定进行变更注册。若设计更改不涉及变更注册,企业是否开展周期性重要原材料再验证/再确认活动或同品种原材料因供应商更换而进行的相关验证与确认活动。

现场应查看采购控制程序文件、采购物品清单和采购合同,确认采购的原材料是否按批进行检验或对供方的检验报告进行确认。

5

生产管理

1.是否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

2.是否对灭菌过程进行有效确认和再确认并转化成有效的生产规范和检验规程。

3.进入洁净室(区)的原料和零配件是否按程序进行净化处理。

4.是否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品流向下道工序。

1.确认是否对各洁净生产区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监测与保持相关记录。

2.确认是否按规定开展产品灭菌、是否按检验规程开展质量控制并放行产品,是否持续保持相关记录并符合可追溯性要求。查看灭菌过程控制文件,灭菌记录是否可追溯。如果是环氧乙烷灭菌,气体存放是否有控制规定及实施措施。

3.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通常需要清洁处理的零配件主要有不锈钢针管,需进行末道精洗,在精洗车间超声波清洗、烘干。现场查看处理过程,确认符合相关规定。

4.确认是否对检验状态标识方法作出规定,现场查看生产过程中的检验状态标识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6

 

质量控制

1.是否具备无菌、微生物限度和阳性对照的检测能力和条件。

2.是否规定产品放行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

3.是否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证书。(需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

 

1.现场查看是否具备无菌、微生物限度和阳性对照的检测能力和条件(微生物检测应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进行操作)。是否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和检验人员(超净工作台、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生物安全柜、灭菌器等)。

2.确认产品放行程序及条件和要求,抽查产品放行记录。

3.依据相关强制性标准和产品技术要求,确认制定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规程。查看检验规程是否涵盖强制性标准以及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抽查产品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确认是否按照规程进行检验。查看常规检验项目的检验仪器及使用记录,检验报告或证书能够证实产品符合要求。

成品检验项目:主要是环氧乙烷残留量、无菌、微粒污染、还原物质、酸碱度、浸提液紫外吸光度、热原(细菌内毒素)、泄露、拉伸强度、瓶塞穿刺器、进气器件、管路、药液过滤器、保护套等。

如果用环氧乙烷灭菌,应关注环氧乙烷残留量指标。

主要检验仪器有:超净工作台、恒温培养箱、生物安全柜、灭菌器、蠕动泵、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酸度计、、恒温水浴锅、流量测试仪、微粒检测仪、电子天平、锥头综合测试仪等。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要性能指标的控制

滴管滴液体积准确性GB 8368-20056.8

与结构设计和模具有关。

1.检查设计图纸是否按照国标要求设计滴管的结构。

2.生产过程中出现滴管处毛刺或残缺的,立即停机维修模具。新模具验收或模具维修后应对该项验证。检查模具验收验证记录。

输液流速。药液过滤器的滤除率GB 8368-20056.76.10

原材料检验应对每批药液过滤膜进行检测。

1.检查原材料检验规定文件。

2.查过滤膜检验记录。

空气过滤膜的进气流量GB 8368-20056.5

原材料检验应对每批空气过滤膜进行单位面积流量和流量降低检测。

1.检查原材料控制规定文件。

2.查空气过滤膜检测记录。

输液器各组装点无泄漏GB 8368-20056.2

生产过程中通过测漏装置进行检验。

1.检查生产管理过程检验规定文件。

2.查组装过程生产记录。

3.查生产过程测泄漏记录。

流量调节器液流调节GB 8368-20056.9

流量调节器应能调节液流从零至最大。

1.检查流量调节器工艺验证记录。

2.查生产记录,过程检验记录。

6%(鲁尔)圆锥接头的通用要求、锁定要求GB/T 1962.2—20014.34.75.7

生产过程检验,通过测漏装置检验6:100配合是否漏液。验收新模具或模具维修后通过6%(鲁尔)圆锥接头性能测试仪进行检测。

1.检查生产过程检验记录、测漏记录。

2.查圆锥接头性能测试记录。

静脉针的连接牢固度GB 18671-20096.3

生产过程使用拉力计对各组件间的连接强度进行抽测。

1.查生产管理文件、生产记录。

2.查生产过程连接强度检测记录。

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依据YY 0286.1-20076.2

精密药液过滤器的输液流速和滤除率。

原材料检验对每批药液过滤膜进行输液流速和滤除率检测。

1.检查原材料质量控制文件。

2.检查药液过滤膜流速、滤除率检测记录。

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输液器的避光性和脱色GB 18458.3-20056.2项、6.3

原材料检验对每批原料进行透光率检测。

1.检查原材料质量控制文件。

2.检查透光率、脱色检测记录。

一次性使用微调式精密过滤输液器:流量示值基本误差和控制稳定性依据YY 0286.6-20096.2.4.16.2.4.2

原材料检验对每批原料进行流量示值基本误差和流量控制稳定性检测。

1.检查原材料质量控制文件。

2.检查流量示值基本误差、流量控制稳定性检测记录。

一次性使用吊瓶式输液器:吊瓶的印刷刻度依据YY 0286.5-20086.2.3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生产过程按照图纸要求对印刷刻度进行检验。

1.检查工艺文件和生产记录。

2.检查过程检验记录。

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依据YY 0286.5-20086.2.3项,第6.2.5:液袋的印刷刻度和厚度。

生产过程按照图纸要求对印刷刻度和厚度进行检验。

1.检查生产管理文件。

2.查生产过程对印刷刻度和厚度的检验记录。

7

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是否按规定开展不良事件监测;是否建立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

1.确认企业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的规定,确认规定覆盖了部门/人员职责、监测程序、报告时限、报告途径、调查、处置、内外部接口等内容。确认企业按规定开展了不良事件监测活动并持续保持相关记录。

2.企业是否建立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