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技术审评要点(2023年修订版)》发布
6月19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技术审评要点(202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审评要点》),进一步规范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的管理。
《审评要点》适用于多孔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按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类产品分类编码为01-07-03,管理类别为Ⅲ类。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产品组成通常包括医生控制台、患者手术平台、影像处理平台、三维腹腔内窥镜(简称内窥镜)、手术器械等。
《审评要点》从综述资料、非临床资料、临床试验资料、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体系考核关注点、审评报告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审评主要关注点。
在非临床资料方面,《审评要点》新增了模型试验研究,申请人可通过模型试验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进行确认。申请人首个产品申请上市时,需要提交临床试验资料,模型试验可在设计开发过程用于产品性能评估,注册时是否提交模型研究不做要求。产品变更如涉及操控性能和手术效果评价,建议开展模型试验研究并提交研究资料。
对于动物试验研究,《审评要点》规定,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首次申请上市时,以及产品变更涉及手术安全性和手术效果评价时,在临床评价前,通常需开展动物试验。产品变更如不涉及手术安全性和手术效果评价时,可不开展动物试验,采用模型试验评价。鼓励申请人采用科学原则进行设计确认,如已有的研究资料能够证明申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申请人无需额外开展本要点要求的模型研究和动物试验研究。
《审评要点》还从临床试验目的、临床试验总体设计、入排标准、评价指标和随访时间、临床试验样本量、临床试验术士等方面对临床试验资料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审评要点》,注册申请人在充分的模型试验、动物试验确认产品性能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开展临床试验设计。此时,临床试验目的为确认产品辅助医生开展腔镜手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产品注册时,注册申请人可在泌尿外科、普通外科、妇科和胸外科选择代表性的常见术式开展临床试验,用于支持临床常见科室的注册申报。临床试验可采用前瞻性、单组目标值设计。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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