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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政厅下令:进一步限制采购进口设备!
发布时间:2022/8/9 15:43:46

最新!财政厅下令:进一步限制采购进口设备!

 

进口设备采购,迎来新一轮强监管!

财政厅:这些情况,进口设备采购申请退回!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明确:2022年要从严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内部审核机制。其中明确提出:

 


2022年起在医疗卫生行业医疗器械类进口产品品目中,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和所属单位确定的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和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试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将统一反馈采购单位。

 

并且对采购单位内控手续不全、专家论证意见不明确、提供资料不完整、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不明确等情形的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及时予以退回或不予审批。

 

 

也就是说,不仅对于宁夏区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进口医疗设备需要集中统一审核,而且对于出现以上情况的采购申请,将予以退回或不予批准。

 

集中审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科学控制了医疗机构盲目采购进口的倾向。

 

早在2016年,重庆市的进口医疗设备集中会审制度,重庆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进口产品情况,334台进口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经“集中会审”后被拒,占申报数13.98%。

 

而在安徽、浙江、广东、四川、山西等多省,早就按要求实施了“进口医疗设备清单制”,清单外的产品不得擅自采购进口,安徽省则更加直接,强调即使医院自有资金购买进口产品,也必须从严审核。

 

不仅要求优先采购国产,对于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要求由省级主管预算单位集中管理和批量论证,经省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才能采购。

 

同时,市级主管预算单位也不再进行审核,将采购权集中,进一步管理、限制采购进口。

 

 

进口审核论证:多省开启全面调查!

 

不仅仅是集中审核,开年以来,针对进口医疗设备的采购,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

 

湖北省财政厅提出了针对招标采购金额1000万以上的货物,或者需要采购进口的医疗设备,必须开展需求调查,否则视为项目不合规!

 

而在“专家论证”这个经常被业内人士诟病的环节,上至国家财政部,下至各省财政厅,则提出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不再是一句“进口产品明显优于国产”就可以轻易蒙混过关的了。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设置了第二阶段审核,必须满足相关核准程序方可采购。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的通知》,明确不得根据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和指标参数设定采购需求,也不得歧视本国产品。对于本国产品能够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在专家论证环节,则是明确”专家论证意见只用“优于”“高于”或“好”“差”等描述性语言而不阐述具体差异的或者论证意见含混不清的,均属于无效意见。“

 

安徽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公立医院未经批准禁止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其中重点审查专家对项目采购需求的论证意见,不具体、不明确的论证意见,将无法通过审核。

 

 

国产优先!22年全国限制进口政策盘点

 

实际上,自2021年,国家财政部及工信部联合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流出,明确规定了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采购国产医疗器械及仪器的比例要求:

其中137种医疗器械全部要求100%采购国产;12种医疗器械要求75%采购国产;24种医疗器械要求50%采购国产;5种医疗器械要求25%采购国产。

 

此后,各省进一步限制进口,支持国产的政策就开始密集发布,达到高潮!

 

财政部

 

5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了采购进口仪器需核准。在进口产品管理方面,对检测、实验、医疗等专用仪器设备,确有采购进口产品需求的,采购方案中可以就相应的进口产品设置采购包,但第二阶段采购人在采购入围进口产品前,需按规定履行相关核准程序。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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