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江苏自贸区建设
10月25日上午,省局组织召开江苏自贸区省药监局试点任务处室联络员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中央设立自贸区的战略意义以及江苏自贸区建设目标和建设原则。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江苏自贸区建设相关文件。根据省统一部署,会议明确了省局涉及江苏自贸区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处室、责任人员、责任清单以及近期工作推进目标等。
根据梳理,江苏自贸区建设实施方案中省局承担的工作主要有:一是积极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二是支持依法依规优化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审批流程;三是支持搭建生物医药集中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四是支持依法依规建设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五是支持在自贸区内建立备货仓库等。会议要求,要加快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持续优化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审批流程,争取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其他几项工作任务,相关责任处室要抓紧组织开展调研,制定落实方案,加强对相关方的业务指导。同时,要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做好重大疾病新药创制相关工作。
江苏自贸区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都将生命健康、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列入片区发展重点。省局将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坚持全省“一盘棋”,按照江苏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与三个片区的沟通、协同,积极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改革试验的整体效应,切实为江苏自贸区建设以及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省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