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灭菌验证导则-2018发布,也是10月1日实施
2018-04-01 合规组
日前,GMP办公室发布了GB/T 36030-2018《制药机械(设备)在位清洗、灭菌通用技术要求》发布的消息引起业界广泛关注和讨论,现在又有一份新的重磅级清洁/灭菌验证国标:GB/T 36036-2018《制药机械(设备)清洗、灭菌验证导则》发布,分享给大家!
该文件总结如下:
(1)规定了清洗与灭菌验证的验证原则、验证程序、验证方案和验证文件。
(2)规定了验证计划的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验证项目(如清洗与灭菌系统结构验证,清洗、灭菌效果验证);验证所需的时间及进程;人力和物力方面的配置;验证文件变更规定
(3)规定了清洁验证方案应明确被清洁对象,清洁规程,清洁介质名称、配制方法,需监控的运行参数,取样位置、方法和样品标识,残贸物和微生物限度标准和检验方法。
(4)对于专用生产设备且产品质量稳定的,可采用目检法确定残留可接受限度标准。
(5)规定了灭菌验证方案应明确被灭菌对象、灭菌规程、冷点位置、生物指示剂、灭菌介质名称及质量要求、温度探头及指示剂摆放位置、需监控的运行参数、取样位置、方法和样品标识、灭菌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6)规定了验证方案应经使用方质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7)规定了验证方案的版面要求:
· 验证方案封面应包括验证项目名称、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版本号等内容;
· 页眉与页脚信息: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版本号、文件标题、页码;
· 起草人、审核人和批准人姓名、所属部门、职务、职称等信息,以及签署和日期;
· 验证方案修订记录,包括修订日球、修订版本号、修订内容、修订人签名、审核人签名等;验证小组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部门、职务、分工等。
(8)规定了验证方案的内容包括:
· 清洗与灭菌制药机械(设备)基本情况:包括型号、名称、编号、设备P-ID结构简图、用途、结构和特性、功能、控制装置、主要技术参数等;
· 执行标准和规范;
· 使用仪器仪表和辅助设施登记表;
· 试验记录,包括试验内容、要求、合格标准、试验方法、试验步骤、试验结果等偏离说明与结论,并经验证人、审核人签名验证结论:
· 验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签名及签署日期。
(9)规定了验证项目负责人负有审核、批准清洗、灭菌规程的职责。
(10)应评估引入新设备对验证的影响。
(11)应评佔引入新药品对清洗、灭菌验证的影响。
(12)应确定目标活性成分(残留物)的计算和选择理由。
(13)规定了验证项目包括清洁系统结构设计确认、清洁规程确认、清洁结构功能验证、灭菌规程确认、清洁/灭菌效果验证。
(14)提供了清洁系统结构设计确认、清洁规程确认、清洁结构功能验证、灭菌规程确认、清洁/灭菌效果验证模板。
同GB/T 36030-2018《制药机械(设备)在位清洗、灭菌通用技术要求》一样,该国标也将于2018-10-01实施
该国标原文摘录如下,全文请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GB/T 36036-2018制药机械(设备)清洗、灭菌验证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机械( 设备)清洗与灭菌验证的术语和定义、验证目的、验证原则、验证范围、验证程序、验证方案和验证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制药机械( 设备)清洗与灭菌验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030-2018 制药机械(设备)在位清洗、灭菌通用技术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药典委员会)
3术语和定义
GB/T 36030-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讲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3.1 验证文件validation document
验证总计划、验证计划、验证方案、验证报告和验证总结及验证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文档或资料。[GB/T 28671-2012,定义3.8]
3.2 验证报告validation report
对验证方案及已完成验证试验的结果、漏项及发生的偏差等进行回顾、审核并作出评估的文件。[GB/T 28671-2012,定义3.9]
3.3挑战性试验challenge test
旨在确定某一个工艺过程或一个系统的某一组件(如一个设备或一个设施)在设定的苛刻条件下能否达到预定质量要求的试验。
[GB/T 28671-2012,定义3.10]
4 清洗与灭菌验证
4.1验证目的
4.1.1 验证制药机械(设备)清洗与灭菌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B/ T 36030-2018 和用户需求标准,达到规定的清洗与灭菌效果。
4.1.2 验证制药机械(设备)清洗与灭菌系统结构符合药品生产工艺要求。
4.1.3 验证制药机械(设备)清洗与灭菌规程,清洗、灭菌介质及运行参数正确有效。
4.1.4 验证制药机械(设备)清洗与灭菌有效性、稳定性、重现性、可追溯性。
4.2 验证原则
4.2.1制药机械(设备)清洗与灭菌验证方案应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B/ T 36030-2018 和药品生产工艺要求制定。验证的每个阶段应有验证方案。
4.2.2 验证方案应明确验证目的、参与实施验证部门、人员职责。验证内容应包括清洗和灭菌方法,风险分析,残留限度计算过程、试验方法、合格标准、偏差处理等。验证方案应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2.3 验证应按预先确定和批准的方案实施,并有记录。
4.2.4 验证工作完成后,应有验证报告、验证结果和评价、建议等结论,并经审核、批准:应有记录并存档。
4.3 验证范围
验证范围应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制药工艺对制药机械(设备)清洗、灭菌要求确定。
4.4 验证程序
4.4.1验证程序应包括验证计划、清洗系统结构、制药机械(设备)清洗和灭菌验证。
4.4.2 各验证阶段均应形成阶段性验证报告,出现盲管、死角,或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性偏差时,不应进行下阶段验证。
4.4.3 各阶段验证数据、过程资料及最终报告的归档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1)10年修订)》存档规定。
4.5 验证文件
4.5.1验证计划
4.5.1.1计划内容
计划包括下列内容:
· 验证的制药机械(设备)名称;
· 验证项目:如清洗与灭菌系统结构验证,清洗、灭菌效果验证;
· 验证所需的时间及进程、人力和物力方面的配置;
· 验证文件变更规定:从质量主管部门或项目部变更的文件直接下发执行;从下反馈文件修改意见应有实践数据证明和经办人签字确认,从下往上层层审核,经质量主管部门或项目部批准后执行。
4.5.1.2 验证计划实施
4.5.1.2.1审查验证过程中验证程序、步骤、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结果是否符合验证文件和相关标准规定。
4.5.1.2.2 审查验证方案、过程记录,测试数据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批准人签字生效。
4.5.1.2.3 审查验证报告文件是否有审核、批准人签字确认。
4.5.1.3 文件登记表
略
4.5.2 验证方案
4.5.2.1验证方案应根据制药机械(设备)清洗系统结构、生产药品性质、成分、黏度、流动性、附着力、耐热性、制药工艺流程等特性制定。
4.5.2.2 清洗验证方案应明确被清洗对象,清洗规程,清洗介质名称、配制方法,需监控的运行参数,取样位置、方法和样品标识,残贸物和微生物限度标准和检验方法。对于专用生产设备且产品质量稳定的,可采用目检法确定残留可接受限度标准。
4.5.2.3 灭菌验证方案应明确被灭菌对象、灭菌规程、冷点位置、生物指示剂、灭菌介质名称及质量要求、温度探头及指示剂摆放位置、需监控的运行参数、取样位置、方法和样品标识、灭菌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4.5.2.4 验证方案应经使用方质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5.2.5 验证方案应包括下列基本信息
· 验证方案封面应包括验证项目名称、文件编号、版木号,修订版木号等内容;
· 页眉与页脚信息:文件编号、版木号/修订版本号、文件标题、页码;
· 起草人、审核人和批准人姓名、所属部门、职务、职称等信息,以及签署和日期;
· 验证方案修订记录,包括修订日期、修订版本号、修订内容、修订人签名、审核人签名等;验证小组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部门、职务、分工等。
4.5.2.6 验证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 制药机械(设备)清洗与灭菌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B/ T36030-2018,满足药品生产工艺要求;
· 清洗与灭菌制药机械(设备)基本情况:包括型号、名称、编号、设备P-ID结构简图、用途、结构和特性、功能、控制装置、主要技术参数等;
· 执行标准和规范;
· 使用仪器仪表和辅助设施登记表;
· 试验记录,包括试验内容、要求、合格标准、试验方法、试验步骤、试验结果等偏离说明与结论,并经验证人、审核人签名验证结论;
· 验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签名及签署日期。
4.5.2.7 验证项目负责人职责如下:
· 组织制定和批准项目验证计划。
· 提供与验证相关的法规支持,如GMP规范等标准
· 审核、批准清洗、灭菌规程等验证文件。
· 分析方法验证。
· 监管验证过程按批准计划实施。
4.5.2.8 实施验证方案负责人职责如下:
· 确认设备清洗、灭菌规程。
· 验证目标活性成分计算和选择。
· 确保按清洗、灭菌规程的步骤依次进行。
· 评估引入新设备对验证的影响。
4.5.2.9 其他验证人员职责如下:
· 实验室化验员应准备相关分析方法的验证草案和报告,实施样品检测。
· 技术支持人员应评估引入新药品对清洗、灭菌验证的影响。确定目标活性成分(残留物)的计算和选择理由。
· 验证人员应按批准文件和程序工作。
4.5.3 清洗与灭菌系统结构验证(参见附录A)
4.5.3.1结构验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 在位清洗系统结构和材质对清洗与灭菌介质和清洗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可拆卸擦洗的制药机械(设备)结构和材质对清洗与灭菌介质和清洗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
· 结构安全保护功能
· 制药机械(设备)安装环境、位置和空间是否符合清洗与灭菌要求;
· 工艺管道是否满足清洗与灭菌工艺要求;
· 清洗与灭菌介质接口和排液口设置合理性
· 取样位置或取样点设置合理性,有否图示或列表标识;
· 清洗装置符合性
· 在位清洗与灭菌控制程序。拆洗部件的拆卸、装配可行性。
4.5.3.2 结构验证实施。观察、记录和分析检验,收集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并作出结构设计验证结论。
4.5.4 清洗与灭菌验证(参见附录B)
4.5.4.1验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 清洗与灭菌验证是在结构验证合格后进行
· 用替化药物或实际生产药品按制药工艺流程运行后,再按清洗与灭菌方案在实际使用条件下运行:
· 清洗与灭菌规程的可行性,包括清洗灭菌介质名称、种类符合性,运行参数可行性,清洗与灭菌质量符合性
· 必要时应进行挑战性试验;
· 控制精度的准确性和安全保护功能;
· 清洗与灭菌方案的有效性、重现性;
· 测试仪器仪表的校验合格文件。
4.5.4.2 清洗与灭菌验证实施。通过试验观察、记录、收样检测等手段,搜集试验数据及数据分析,证明制药机械( 设备)清洗与灭菌操作规程的可行性和稳定性。判断清洗、灭菌结果的有效性、重现性。
4.5.5 塑料安瓿制瓶灌装封口一体机在位清洗与灭菌验证实例
参见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