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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与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推动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21/4/27 8:56:07
省局与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推动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升药品风险防控能力,省局主动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商,就共同推动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达成共识,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严防严控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医疗机构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监测工作管理制度,采取重点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新药监测期的不良反应监测,重视对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的收集上报,提高报告整体质量。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建立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考核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半年要将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情况及时反馈给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可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联合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医疗机构是药品使用的主要场所。此次省局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手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助于推动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朝纵深发展,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来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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